持久授權書(Enduring Power of Attorney, EPA)
持久授權書(EPA)是香港《持久授權書條例》(第501章)下的一項重要法律文件, 它讓您在仍具精神能力時,預先委任一位或多位可信任人士,在您日後喪失精神行為能力時, 代為管理您的財務及資產事宜,確保您的利益得到保障。
葉謝鄧律師行擁有多年處理 EPA 的專業經驗,為客戶提供全面的草擬、見證及註冊服務, 協助您在法律上妥善委任代理人,安心無憂。
💡 什麼是持久授權書?
一般授權書(Power of Attorney)於授予人精神失常時即告失效; 而持久授權書(Enduring Power of Attorney)則即使在授予人失去心智能力後, 仍繼續有效。這份文件主要保障長者或有慢性病人士, 讓信任的人能合法代為管理財務、銀行帳戶及物業。
👩⚖️ 為何應及早訂立 EPA?
- ✔ 確保當您失去精神能力後,財務仍能被妥善管理。
- ✔ 避免家人需向高等法院申請監護令(Guardian Order),程序漫長且昂貴。
- ✔ 授權由您信任的人代為處理資金、帳戶、物業等。
- ✔ 減少爭議,保障家庭和諧與財務安全。
📜 持久授權書的內容與限制
EPA 主要授權代理人處理財務及財產事宜,例如:
- 管理銀行帳戶、投資及資產;
- 處理房地產買賣或出租;
- 支付醫療、生活及稅務支出;
- 收取租金或退休金等收入。
但授權人仍可限制授權範圍,例如僅限處理特定帳戶或資產。
⚖️ 訂立 EPA 的法律要求
- 授權人須年滿18歲並具精神能力。
- 文件必須由律師及註冊醫生共同見證。
- 律師需確認授權人了解文件的法律效力。
- EPA 必須向「高等法院註冊處」登記方屬有效。
🧩 服務流程
- 初步諮詢 — 律師解釋授權範圍及法律效力。
- 草擬文件 — 根據授權人指示擬定持久授權書。
- 律師與醫生見證 — 確保簽署符合法例。
- 文件登記 — 協助提交至高等法院註冊處。
- 提供副本及存檔建議 — 保障文件長期安全。
💰 收費及文件要求
- EPA 草擬及見證: HK$2,000 – HK$3,500
- EPA 登記程序: 額外 HK$800 – HK$1,200(視情況而定)
- 所需文件: 身分證副本、住址證明、指定代理人資料。
🔄 何時應考慮更新或撤銷 EPA?
- 更改代理人或聯名代理人時。
- 搬遷海外或有新資產時。
- 授權人或代理人健康狀況改變。
- 授權人希望修改授權範圍時。
EPA 可隨時撤銷或更新,惟須由律師處理,確保文件合法及註冊紀錄一致。
📞 查詢及預約律師
如您或家人希望訂立持久授權書(EPA),請即致電或 WhatsApp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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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的律師將為您提供一對一法律諮詢,確保您的授權安排安全、清晰、有效。